正文 第十一章 侵权和炸出来的大股东(2/6)(2/6)
于是,藤逊、百度、网易、嗖狐,起诉的起诉,谴责的谴责,《新京报》还发了篇社论:今日头条是谁的头条?嗖狐、大洋网直接把今日头条给告了!
好,这是大前提!
稍微补充一下,两天前,今日头条B轮融资,直接融资一亿美元,头条估值超过五亿美元,也算是大背景…
……
“律师怎么说?”
张亦鸣:“律师说现在的版权很难界定…”
旁边的律师插话:“作为一个新闻推荐类应用,今日头条必须先通过计算机爬虫程序在各个新闻网站页面抓取相应的内容,然后才能分析并向用户推荐新闻,那么,其有没有权利抓取新闻网站的内容?根据现在互联网通行的规则,只要被抓取的网站不反对其抓取,即为有权。”
“如果新闻网站反对被爬虫程序抓取的,可以在专供爬虫程序读取的文件内设置白名单或者黑名单,禁止部分爬虫抓取信息或者只允许某些爬虫抓取信息。如果爬虫程序耍流氓,被禁止了还照抓不误,网站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的起诉通过爬虫程序抓取信息者。”
太多、太长,吕老师没怎么听懂,但他听明白一句话——只要其他网站不反对抓取,即为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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