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的光影年代 >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发挥余热(2/6)
,一条叫陈百祥,一条叫曾之伟,还有一条叫谭咏麟’…
    吕潇然蛮佩服陈百祥的,这家伙的人生真的就是传奇:叻哥18岁那年,拉上好基友谭咏麟一起玩音乐,他们组了一个乐队叫“失败者”。
    这个乐队一点也不失败,因为他们在音乐节上打败了许冠杰的莲花乐队夺得冠军。
    但不久后,陈百祥离开了乐队,谭咏麟也去了留学,“失败者”乐队就此解散。
    离开乐队开始创业,三年时间坐拥三件制衣厂、千万身家。
    那一年,陈百祥不过25岁。
    意气风发的他曾一口气买下五辆豪车,“人生得意须尽欢”来形容他最合适不过。
    风光不过几年,因为经济不景气和竞争加大的缘故,陈百祥的制衣厂面临倒闭,女友们大难临头各自飞。
    人财两空不说还有几百万件衣服滞销。
    艺高人胆大的陈百祥亲自拉着几百万件衣服去中东和索马里海盗做交易。
    他提出每卖出一件衣服给海盗提成一美元,用了几年时间把货物全部清仓,还赚了一笔。
    尼玛,跟海盗谈生意?
    牛逼!
    当然,现在的他胆气更足:我是正常香港市民,上无高堂,下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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