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小数额片酬,还用阴合同的方式,拿了份大钱,即使想告他,没有证据也没法儿告。”
“那四千万…”
“用其他方式报账…”
其它方式…
很简单的,最常用的方式是追加‘投资’,打个比方,比如说这个人只要500万,但是实际上他要700万,那怎么给呢?就是说签完后要延长拍摄时间,加100万,然后又延长拍摄时间,又加100万。
或者说剧本修改,要钻火海,要从山下滚下来,反正各种招儿,巧立名目,就够你钱了。
或者,除了演员合同,在弄一个艺术总监、策划、发行之类的…
想给你钱,还不简单?
“搞拍卖呢?”
“比方说,拍电影电视剧的时候,有时候数额有点吓人,而且来历不明,签合同也不好使,那么就可以拉上艺术品市场一起玩了。上市公司开出一份五千万的劳务报酬,给某个明星,这位明星就拿这钱去拍卖会买个艺术品,但这个艺术品,其实就是老板的私产。也就是这5000万,兜了一圈儿,从公司,从股市,从股民的口袋里,赚了一圈儿,又回到了老板自己的口袋里。一来二去,税也不用缴了,钱一分没少!”
“我说怎么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