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过程的本质,认知有所不同,所以顶尖的法学翻译家在翻译时,也翻出了不同。”
“啪帕啪”
顾鲲右手在上、左手在下,双掌错开半个手掌的距离,轻轻地鼓了三下掌,
“马科长果然学识渊博,基本功扎实。我当年看到这里的时时候,也为那位翻译的合同法学者的造诣,深感佩服,这是真正做到了信、达、雅。
大陆法国家用到这个词,之所以要翻译为‘合意’,就是因为大陆法国家认为合同谈判的本质,是‘我觉得你的条件不够好,你觉得我的条件也不够好,大家讨价还价、各退半步,终于勉强谈拢’,所以,他们强调的是这个各自权衡妥协的过程。
英美法系国家用到这个词,之所以翻译为‘对价’,是因为英美法国家的相关法律原理,认为合同谈判的本质,不是‘讨价还价’,而是‘遇到对的人’——
换句话说,他们法理上认为,卖的人觉得买的人出价低了,他不应该花精力去说服对方接受涨价,而是应该再找一个觉得这个价钱不贵的人。反之亦然,买家觉得贵了,你不该砍价,而是找个卖得更便宜的人。
商业磋商的主要精力,不该放在摁着那个觉得不划算的人去觉得划算,而是直接另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