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
这颗足足有一枚眼珠大的夜明珠究竟价值几何,以他的眼力,自然估算不出来,但肯定已经远远超出了虞美人的出场费。
夜明珠被握在自己手里,可这个接待员自然没胆子私自贪墨,在这里工作,几乎都是聪明人,别提场子方面,能轻描淡写拿出一颗夜明珠来讨美人欢心的人物,那也不是他能得罪的起的。
他亲眼看到过有同事因为服务过程中不小心出现过失,结果被下手过重的宾客给活活打死,结果对方也只是赔了钱,屁事都没有。
钱虽好,可那也得有命花才行。
接待员握着那颗夜明珠,火急火燎的跑到虞美人的房间,敲开了门。
“虞小姐,有客人想要见你。”
“回了吧。”
虞美人淡淡道:“我这几天,不想见客。”
花魁,和普通小姐自然不一样,换句话说,那就是有腕,即使不能完全自主,但达到了一定身价后,起码能掌握住一部分话语权,就如同娱乐圈里那些明星,没出名前,在那些导演制片人面前,无比卑微,可是成名之后,甚至还能威胁导演。
像虞美人这种行业尖端者,愿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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