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全娱乐圈偶像 > 十二


    在6岁的时候,她也是个活泼开朗的小可爱。

    父母真的太过于恩爱,以至于后来,一起去旅游时,林晴不见了都没发现。

    林晴一直被拐卖到外地两年。

    两年后才自己回来,那个时候的晴宝已经不需要父母的关怀,她只想着在那个大山里面护着她的小哥哥。

    她是他的童养媳,娇滴滴的大小姐从来没有干过粗活,两双手更是长满了水泡,那个买她的大叔甚至见色起意还想侵犯她,要不是被人保护着,她绝不可能活到现在。

    她是被他救了,但那个小哥哥却不见了。

    她无时无刻都在想他,她也想像盛舒媛一样光明正大的嫁给她的温景行。

    他说“阿玖妹妹不要做了,这些都给我做。男子汉大丈夫就是为了帮女孩子干活的”

    他说“阿玖妹妹不开心,那就不要这个名字了”

    他说“阿玖妹妹要像阿玖喜欢的晴天娃娃一样,每天都笑。”

    ……

    为此她后来便把林舒玖改为林晴。

    怕她的小哥哥找不到她,她特地进了娱乐圈;怕她的小哥哥不知道她,她把大街小巷的歌都变成自己的歌,每首歌都是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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