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一般就是一只两只,超过三只的都很少,没有形成一定的群落规模,所以狗的这种社会等级特性很少有表现的机会。
而且对于大多数的狗来说,为它提供食物的主人才是至高无上的领袖,等同于狼群中的狼王,至于其他的同类,都是次一级的关系。
所以林岳现在在小区狗群中的地位,就是主人之下,百狗之上的那个存在,还算不上狗王,但称之为狗霸一点也不过分。
别的狗挨了打都长记性,见到狗霸林来了,要么是有多远躲多远,要么是老老实实的伏在地上,干脆的表示臣服。
只有血统纯正的乔治是那个与众不同的存在。
毕竟,哈士奇可是一种能在北美灰狼的群体中存活下来,甚至还能诞生出后代的神奇存在。(注一)。
乔治是个狗来疯,每回见到林岳都特别亢奋,总是用一种哈士奇特有的神经病式的癫狂模式在他身边蹿来蹦去的摇尾乞欢。
林岳很不喜欢神神叨叨的乔治,别看这厮外表很社会,张口老子,闭口草泥马,但本质上其实是一个喜欢安静的宅男,要不然他第一世的时候看过的小说数量也不可能到万八千部那么夸张,这可是一天看一部小说都要坚持二十年不辍才有可能达成的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