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宝才对。
除非他出于慌张,不但往右斜方发动车子,还为了逃逸猛踩油门,才会把余宝整个挂飞到一旁的花坛上。
这种时候,疑凶肯定已经发现自己撞到人,他应该减速看看余宝的情况。
应明禹往前走,找到了第二处拦起来的现场,他还记得看过这里车辙印的照片。
疑凶在此处停车,然后下车往回看了余宝的样子,却没选择救人,而是继续上车逃跑。
或者,应明禹站在一旁回望余宝陈尸处,疑凶下了车,然后拿了车上的球棒,走回余宝处,挥棒打在他头顶,来确保人死亡……
会是这样吗?
疑凶出于什么原因要仓皇逃跑,这个逃跑的原因会是他杀人灭口的动机吗?
从交警的角度出发,疑凶逃跑的原因可能是酒驾,或者甚至是二次酒驾,前者罚款加扣驾照半年,后者则严重的多,五年内不得驾驶机动车。
可是在撞人之后再逃逸,余宝已死的情况,至少是七年以上的量刑。
还是说,疑凶有不得不杀余宝的理由,比如,他车里藏着尸体……所以为了掩藏杀人罪行,他又再开杀戒。
大过年的,会有这么晦气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