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罗文走了有好几分钟了,沈晴盯着面前放着的正溢出香味的乌鸡汤,脸色微红,哎呀一声,旋即自言自语道:“我什么时候答应他,让他每天早上给我送汤的?这个罗文……嗯,不怀好意……”
……
叮叮当,叮叮当。
欢快的铃声响起,医院的白班医生们相继下班。罗文笑嘻嘻的将沈晴送到地下室的车上,朝沈晴挥了挥手,目送她离去。
罗文有些感慨,道:“嗯,看来我也要买一辆车了。不然以后哪能一直找理由送沈晴到地下室呢?”
噔噔噔的几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黑压压的一群人涌进了地下室。罗文一看,好家伙!有百来号人,穿的是五花十色,头发染的是红黄蓝绿,花哨十足,让人一看,定觉得是地地道道的混混一族。
这百来号花花绿绿的混混们,手里都操着家伙,有耍棍子的,什么木棍,钢棍,铁棍,棒球棍;有扛刀子的,什么小李飞刀,金丝短刀,鬼头大刀;还有骇人的奇门兵器,诸如电锯子,铁铲子,虎头拳套子。嘿,这般人物方才是地地道道的混黑社会的混子。可不是一般的街头混混可以比的。
走在最前头的家伙是个妹子,一副太妹的打扮。——渔网袜子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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