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头也不会的离开了那个冷冰冰的家。
那个时候,我感觉我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就是一条狗,一条如履薄冰的丧家之犬。
可笑的是,后来我的家里人,并没有找我,而是继续该怎样就怎样。
那时候,我零零散散的做过很多事,卖过盗版光碟,捡过垃圾,挨饿受冻都是小时。
这样悲惨的经历,在有一年彻彻底底的变了。
那一年,我遇见了王太卡,一个黑帮的职业打手。从我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一个瘸子。
他总是在小街道收保护费,或者跟着大哥去打架。总之是一个黑社会。一开始我总觉得这样,太龌龊了。直到王太卡把我打了一顿之后,冷冷的跟我说:“你太年轻。”
“这样是违法的!”我跟他争辩。
王太卡摇摇头:“无所谓!哦,对了,忘记跟你说了。我脑子有病,记忆力很差!什么事情或者什么人,差不多一个月过去,就忘的干干净净了。所以我没有负罪感。看看我这条腿,我现在连他是被谁打断的,都忘记了。所以别端着架子!”
他的故事,老实说,给我很大的震撼。不过后来有一次喝酒,他醉了,我才知道一件事,原来他不是什么都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