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政策,之前在台湾的时候,穿越众没有十七世纪拆迁经验,对于当地土人那都是强占,然后再考虑补偿。
现在用在广州的经验,是之前江南熊老爷拆迁时总结出来的,条件算是相当优厚,因为穿越众不缺钱。
拆迁户愿意卖地的话,这边的收购价格不但超出了当地平均水平,而且拆迁户还会全家安排工作和临时住房,发补贴。
不愿意卖地的人也不亏,只要配合拆迁,领一部分拆迁费的同时,将来还会按照同等面积,将农田换成闹市区值钱的商铺或者住宅。总之,合同肯定是优厚的,也没有任何陷阱,地主变成包租公,旱涝保收。
奈何当地很多地主就是不配合。因为在明人眼中,卖出世代耕作的土地毫无疑问是短视的昏招明人脑海中根本没有现代都市的概念,他们实在不能接受一片上好的田地变成什么劳什子底商。
这样一来,特区政府就只好先在其余地方收购土地,然后拿地契前来兑换了。
这一招配合当地募工和相关利益方的解释渗透,算是搞定了一部分人,毕竟换到手的土地面积肯定比原先的要大,等于是增值了。
至于剩下的死硬份子们,那就没办法了,关门,放李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