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本能地想靠近一个人。
……
时间慢慢流逝,洛远六年级了,而洛宁和洛栎也已经三年级了。
洛远已经不再是初到A市时那个,他成绩好,又有着超出同龄人的成熟感,俨然成了颇受老师和学生欢迎的“小王子”。
洛栎则是一如既往地做他的小魔王,和班上的男孩子们打得火热,俨然一副大哥大的做派。
不过老师也没找他的麻烦,因为他闹归闹,十分有尺度,成绩也很好,老师也就不会没事儿找事儿去挑刺。
倒是洛宁,她还是没有融入集体,唯一的朋友就是小胖子方新宇。她时常坐着发呆,不主动搭话,在同龄的孩子眼里就成了怪胎,特别女生都有这抱成小团体的天性,就都对她退避三尺。
男生们更是对洛宁不感兴趣。爱美几乎是刻在人骨子里的本能,纵使年纪再小,也都会本能地追寻美的事物。
男生们喜欢接触长得好看、性格或活泼或软绵可爱的女孩子。前者可以毫无顾忌地和他们称兄道弟,后者则会激起他们的保护欲。当然,这两者的前提都是——长得好看!
很遗憾,当时的洛宁虽然已经没有小时候那么丑绝人寰了,但也实在和好看不沾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