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一切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他还很渺小,如蝼蚁般的渺小。
在大象眼里,蚂蚁的心中有千万豪情也好,国仇家恨也罢,他一脚踩下之后,可以说和尘土并没什么区别。
这一次,青云没有将杀人夺来的长剑放入百宝囊中,也没有像刚下山时那样将爹爹的断剑,遮遮掩掩的用碎布包裹起来,而是就这么径直负在了背上。
你若想抢,那便来。
只是我青云已经不再会因为双手染血,而感到恶心与胆怯。
怕是你,将要有成为我剑下亡魂的觉悟方好。
“他日若遂凌云志,敢笑青云不丈夫。”
他喃喃着,然后回头朝着沼泽林的方向看了看,仿佛又看到了被葛勇打吐血的自己一般,接着轻轻一笑,将豪迈尽敛,温文尔雅地朝着白练城的北方继续游历。
青云本就生的极为的俊俏,在被麒麟炽炎重塑外貌之后,更是多了一分男儿应有的英朗。如今又是身负长剑,颇具昔日弈青仗剑走天涯的神韵。
除却穿着朴素,他的气质与所谓一流门派的天骄们相比同样不遑多让。
复行十余日,青云来到了一座比白练城还要大上几分的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