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裔远刚开进小区,手机铃声就响了。
他拿起来看了看,是个陌生的号码。
萧裔远也没在意,把车停在路边,随手划开接通:“您好,请问您哪位?”
那边是个东部口音的男人,慢条斯理地说:“是萧先生吗?我是奥特姆控股法律处的法律代表丹尼尔·埃德加,你有时间来我们办公室谈谈这场官司的事吗?我们觉得你提出来的新证据,说原告故意复制代码签名栽赃嫁祸你,在法律上无法成立。”
萧裔远心里一沉。
何之初也说过,这一条很难拿到法庭上当呈堂证供。
先不说真假,首先他无法在对方攻击他的电脑,和对方往他电脑里复制粘贴代码签名,这两者之间建立逻辑联系。
除非他能拿出真正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复制粘贴了代码签名到他的程序里。
这里真正的证据,至少要有两个版本的对比,一个是没有那个代码签名的软件版本,一个是有代码签名的软件版本。
可问题是,没有代码签名的软件程序,跟后来有代码签名的软件程序,有本质的不同,特别是在人工智能主导的机器深度学习模块。
两者的区别,就像是冷兵器时代的大刀长矛和热兵器时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