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狗,好歹地位也应该比那只早就卖掉了的名为“大花”的母猪要好一些。
谁料到,到了最后,他居然还是沦落到“猪狗不如”的地步,堵得心里老大不畅快。
堂堂一个定国公府世子爷,他自信在追媳妇的过程中不惧与任何一个男子做对手,甭管来人是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还是高大威猛声名赫赫,他都能够有本事将人一一击退,甚至不战而屈人之兵。
但是,遇上非人类,此一战,傻眼的他只得憋屈地认输。
总不能真的跟那三头东西去计较。即便拉得下脸来,那头猪也早就进了不知道什么人的五脏庙。入了轮回路。至于那两只狗,灰的甚少跟在她身边,黑的跟着却也不太碍事,看在它能够守卫她一二的份上。他也不是不能够忍受。
反正也熬不了多少年,浪费不了多少狗粮。
他一边默默地腹诽着,一边略带哀怨地控诉她无情,“你怎么就没有一点良心?我们好歹也出生入死患难与共了七年。”
不是七个时辰,也不是七天甚至七个月。而是整整七年。他为她的安全担忧得辗转反侧为两人的未来苦思对策,她倒好,将他忘得一干二净完全抛诸脑后。
要不是他坚持,死活不肯放手,估计这姑娘都要顺势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