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红鼠大王带领弟兄们抢劫过路的魔物商队,淮阴也被当成商队的,给抢了。
彼时红鼠大王将一跟鼠尾鞭子缠住他的脖颈子,上下瞄了瞄:“兄弟,你不是商队的,做什么要与商队为伍?”
淮阴瞧她是个样貌丑陋的姑娘,眯缝了眼儿道:“贪饮,想一尝血酒佳酿的妙味儿。”
“好说!”红鼠大王豪爽一笑,吩咐弟兄们将他带回山上,预备了一顿血酒佳酿招待。淮阴喝得很足。直在山头呆了三日才离去。
钩吾山的弟兄们都很敬服红鼠大王,同她一般的豪爽,一路送淮阴下山,还捎带了八坛子血酒。
淮阴并不是个色胚子。更何况红鼠大王的相貌,距离“美女”差了十万八千里。可他一瞧见她豪爽地大笑、畅快地饮酒、雷厉风行地打劫的模样儿,就觉得欢喜。后来他也曾去钩吾山,得到的却是山头易主,红鼠大王已魂飞魄散的消息。
前头淮阴总揶揄明媚与千霁,如今被明媚反调了一戏。着实是“出来混,早晚要还”的道理。
“噫,有情况!”
九明媚摊开掌心,闪出一只跳蚤大小的虫子来。此乃“叮虫”,惯常喜好寄身于鼠类魔物身上,吸食血肉和魔气,同凡间吸食牛血的牛虻差不多。她在耳鼠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