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未曾获知我当事人落。被告人妻子隐瞒了,我当事人曾经去过医院的事实!为什么?”
“我反对!反对控方律师无缘由的指责我当事人的妻子。她和本案无关。众所周知,我当事人的妻子为方阳同学的病情劳心劳力,已经足足一个多月没有休息好——这一点。县中心医院的医生护士可以作证。我想,一个为儿子生命操心的母亲,恐怕注意不到学校里来了几个同学,或者什么来曾经来看过吧?她的眼中,注意不到其他。”
法官一敲锤子,“反对有效。控方除非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被告和他妻子合谋。不然,不可以无理由怀疑。”
方莹眼神微微一闪,“好的,法官阁。”
案件的审理,非常艰难。
首先,梁翩翩是动用自己名的权利。命令警备司的成员搜索到史鉴之的所在地——程序就不合法了。本地的案件,不应该经过警察局么?怎么警察局没有立案,通过关系就请外来部分插手了?
而且找到人质的当时,史鉴之没有被绑,只是昏迷了。而方父呢。他一口一定,自己就是经过,看到昏迷的史鉴之,正想打电话叫人帮忙。什么?他是绑匪?他才没有!冤枉他,好啊,拿出物证!没有物证,人证也行啊?
没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