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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夏天带上欧忠诚来到金通大厦,找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做贷款调查,他们提供的抵押物是拟建三八大厦的南山窝的土地,但是,户名还在合作方名下,合作方的名称是:“南山五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申公博。夏天看那房地产证是代用证(表明还有一些费用没有向国家交清,但不妨碍在银行做抵押贷款。代用证产生的原因正是为了满足土地使用人融资的需要而发的证,与正式的房地产证的表面区别是盖了“代用”章),证号为:深房地字第N101234X号,面积5000平方米。规划设计建筑面积38000平方米。评估地价为6000万元。
夏天和欧忠诚都看了有关资料。
夏天对陈善为说:“你这个抵押贷款有两个环节要注意,一是你们的合作方之一的南山五达公司,它是房地产证的所有者,要他们同意抵押的声明书,法人代表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如果它的法人代表不来,他们公司要开委托书给经办人。要办公证和抵押登记。另一个问题是,陈总跟庄总讲也是做大楼的,现在的贷款资料也是做大楼的。可不可以补充购买建筑材料的购销合同,大家方便一点?”
“可以。”陈善为说完,马上叫他的会计李文峰将贷款资料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