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5年8月中旬开展的贷款稽核自查中,我行于1995年8月28日以深市银湖行信字(1995)第001号《关于珠HAI当然有限公司定期存单已办抵押贷款的函》,函达国有银行南AO支行。现贷款已逾期,欠息375万元。贷款到期前,我行多次与借款方、质押方及国有银行南AO支行联系,要求划回存款抵还贷款本息,但借款方的法人一直见不到面,南AO支行以“原行长因违规经营被调离”和“定期存单的存款不实,上级行及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等多种理由搪塞而拒绝履行承诺。
最近,某报在新闻报道中,把珠HAI当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峰称为“不法分子”,显然,这是跟他与某些银行工作人员相互勾结,虚开存单诈骗贷款有关。
二、深圳宝安皇龙国际大酒店的系列贷款:
该大酒店于1994年6月以皇龙宾馆的房产作抵押,向原湖贝金融服务社申请办理3000万元贷款合同的抵押登记手续,于1994年6月24日货出500万元,后因为人民银行对我服务社停业整顿而停贷。1995年1月3日,增加40万元,剩余抵押设权合同因人民银行稽核结论强调:单一企业贷款额不得超过服务社股本金的30%,经当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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