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危险啊孩子 > 正文 二三九、“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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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在办公室看着一份法律文书。
    话说前段日子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和岸尾经济发展公司与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在中院签署了调解协议。但是,当中院制成法律文书送到岸尾经济发展公司时,该公司却不肯签字,提出有些条款还要大家坐下来商量。鉴于岸尾公司是一家由行政村转制过来的企业,法院办事还是挺人性化的收回前议,同意另约时间请几方再坐下来修改调解书。
    这样拖了一段时间,经过新一轮调解,岸尾经济发展公司觉得对自己的经济利益不会有所影响了,终于在法院的送达书上签了字。
    夏天现在看的,就是他自己曾参与调解的《民事调解书》。
    看官:有些事小的还得絮哆两句,小的手头上有着200多份法律文书,援引了一、二十份穿插在本书中,绝不是因为小的嫌本书字数不够,有意堆砌一些东西以增加篇幅,而是觉得它是贯穿全书的主线。这也许对于喜欢李清照诗词和琼瑶的读者来讲,尤其是处于情窦初开的二八少女和阅历有加的三八学子来讲,要着意看完法律文书可能有些勉强。但是,没有关系,您就挑选您喜欢的看。小的要说的是,在这些法律文书的字里行间,细看之下,也散发着浓浓的别有韵味的书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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