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危险啊孩子 > 正文 二五四、清风朗月,不惧与区大郎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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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夏天忙着新的一年计划信贷工作布局的同时,支行的依法清贷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也是一月中旬,省高院就家乐大酒店的贷款案二审开庭。为了慎重起见,夏天还是拿出了该公司的上诉状推敲起来: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家乐大酒店
    地址:深圳龙岗平湖镇平湖路
    法定代表人:区大郎
    职务:经理
    第一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地址:深圳罗湖湖贝路
    负责人:王显耀
    职务:行长
    第二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宝安皇龙国际大酒店
    地址:深圳宝安龙华人民路
    法定代表人:黄忠惠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深圳中级人民法院(1996)深中法经初字第1485号民事判决书,改判由二被上诉人承担有关债务清偿责任。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二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l、一审法院对本案事实认定不清。
    一审判决以“家乐大酒店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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