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果真如夏天所料:经进一步了解,实得利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华已于1998年4月28日应约到区政府大楼1719会议室就赔偿问题与政府协调。开完会议后,该公司熟悉香港法律和中国法律的高层管理人员就盘算着如何应付合作方和银行的债务,推敲起不可抗力、合理避债的借口来了。
这就是挂着外商之名的实得利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华之所以在接听了徐东海一个电话便派财务送来30万元的支票偿还欠息,并要求对该地块的拍卖推后一个月的缘由。当他们在一个月内拿到了政府的赔偿款,便可一走了之。到那时,作为债主的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就是有飞天的本事,对他们也只能徒叹奈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