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夏天说:“老夏,快走,我们和王行长一起到总行。”
夏天便拿起公文包,将徐东海送出办公室,自己下了楼,和王显耀一起坐上陈作业开的车,来到总行小会议室,与等在那里的沈意民副行长和信贷、计划、会计、资产防损部的一把手,也就是通常说的总行“三清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开会,研究将安延公司非抵押房地产权作以物抵债式的竞买,先过户在市民银行的名下,以防安延公司的其它债权人染指。
经过一个下午的研究讨论,总行做出会议决议:原则同意湖贝支行参加竞买安延公司的非抵押房地产用于抵还贷款。
第二天,王显耀约来一家拍卖行的老总,并与陈作业一起,关起门来商量与拍卖房地产相关的事宜。
这是一笔多方在事前协调成功的、成交底价近6000万元的拍卖业务。它的特别之处在于:委托拍卖方与买受方实际为同一个法人——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因为这笔自卖自买的委托行为,湖贝支行将要付出以成交价计5%(即300万元)的委托费给拍卖行作为其业务收益。也就是说,在拍卖行走走举槌形式,然后划给它300万元,就算完成了这宗买卖。不知是出于疏忽,还是认为没有必要,行长们并没有叫夏天参加与拍卖行老总的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