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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夏天依约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见到了经办法官孙萍小姐。她很友善地与夏天聊开了岸尾公司的贷款问题。夏天是在经济纠纷案件中应付过场面的人,他一边听孙萍讲话,一边揣测她的意图,回答得滴水不漏。后来,孙萍收了夏天代表支行提交的资料,叫夏天在泛泛问话中形成的笔录上例行公事地签了一个字。孙萍将岸尾公司的《再审申请书》拿出了一份给夏天,对夏天说:“你回去以后跟王行长商量一下,还是要根据岸尾公司的《再审申请书》写一个答辩意见,交给我们。”
夏天说:“可以。”
孙萍又说:“另外,麻烦你一件事,请你通知徐东海明天上午九点到我这里来做笔录。”
夏天说:“好的,一定帮你转达到。”
因为当天下午夏天要到宝安法院参加金融专项执行座谈会,从中院出来后便直接回到了家里。
第二天上午,夏天在办公室详细地起岸尾公司的《再审申请书》,其文曰:
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深圳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
被申请人: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被申请人: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因原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