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行长来主持工作,陈作业要那么主动地帮人管水吗?所以要看一看再说。
郝文婷说:“陈行长,我还想核实两件事,一是吴冬梅说的关于改帐中的证据,和一笔借据在安延公司和岸尾公司同时记录的证据是否存在。二是徐东海的证词,说出帐时没有合同,只有借据。夏经理,当时是不是这样?”
夏天笑着说:“你问我,我问谁呀?最要命的是:老徐作为贷款经办人这样一说,旁人谁再说都不好使。他做了两次笔录,一次在公安局,一次是在中级法院,不知道是哪一次这样说?其实,当时我和他在一个办公室办公,知道他办理贷款是有合同的,只是以后再签合同时,那些原始的合同怎么处理了,我不知道。”
陈作业对郝文婷说:“你今天来不及了,不然,叫吴冬梅回忆一下当时复印的帐页有没有这回事,再与原件核实一下,要真有这什么回事,我看够呛!”
1999年1月26日上午,酝酿已久的岸尾经济发展公司与湖贝支行贷款纠纷再审案在市中院第八庭开庭。正如陈作业说的那样,王显耀委托夏天、郝文婷作为被委托人,但叫陈作业参与庭审,并叮嘱他按照事先商量好的方案,尽量少说,以免被法院和对方认为银行举伪证而受到不必要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