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搜肠刮肚想要念上一两句,却只能记得譬如“他像移植溪水边的果树,按季节结果子,叶子也不凋零。他所做的事样样顺利!”(圣经.诗篇)之类的句子。那还是他听神父讲道时经常听到从而记住的。
“正因为是约翰.多恩,”撒沙说:“三个阶段的代表人物中,就要数约翰.多恩的原创性最强,而且他的模糊性与神秘性又使人们很难更好地了解他,他在他的青年时代写过许多恋歌和讽刺诗,他结过婚。整整十年,然后又于某个早晨幡然醒悟,抛弃了婚姻改投上帝的怀抱。与此同时,他写作爱情诗的劲头儿和热情也尽数转移到了宗教诗上。西大陆十七世纪的赞美诗和其他形式的宗教诗,宗教虔诚感比诗性更强。所以有时候他并不那么讲究诗歌韵律。相比较起来,本.琼森是个古典主义者,诗作中的思想虽然不受约束。格式却颇为保守,而蒲柏的诗歌则曾被人苛责为僵化——我想不会有人奢望你能一朝一夕间成为他们的后继者。但我想如果只是一份作业的话,你还是可以暂时成为‘多恩之子’(意为继承其风格的人)的,你可以大大方方向所有人展示那参差不齐的音律和漏洞百出的格律,多恩有时也是这样做的,虽然他是故意而为之,而你则是……我是说,你可以让它看起来不那么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