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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家具的用材珍贵度,一般排列是:黄花梨、紫檀、鸡翅木、楠木、红木、铁力木、花梨木、櫸木等。如果是通过构件均用同一种材种制作的古代家具,根据上述木材珍贵度的排列,确定它在用材方面的价值,还是比较容易的。”
“但在大量的传世品中,有的往往只是在表面施以美材,而在非表面处如抽屉板、背板、穿带等,使用一些较次的材种;也有的把上等木材贴于一般木材制成的胎骨表面,即“贴皮子”。
“还有的家具干脆以多种不同木材拼凑而成。对这些家具用材价值的确定,一要看它良材与次材在使用材积上的比例;二是看在家具的主要部位使用良材的情况。”
“一件家具的良材材积,如在50%以上,一般即可以此种良材的名称命名该家具,如红木桌子、櫸木椅子等。不过,有时匠师为了利用良材的短料、小料、边料或零料,虽在整件家具的材积上良材大于次材,但在主要部位,如家具的腿足、面子、边挺等处,却施以次材。如此家具的用材价值,就要大打折扣。”
老李告诫道:“这一点千万不可忽视。所谓材质,主要是指同一种树的木料,因所在部位不同,或因开料切割时下锯的角度变化,在色泽、纹理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