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变化起来。说什么此情永不渝,说什么我爱你。如今依然没有你,我还是我自己。像她那么简单的孩子本来可以活的很幸福,俗称傻人有傻福。现在却非要卷进这龟毛的凡人琐事当中,不免让人心生感叹,甚是唏嘘。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我早该的,怎么就一直没发现?
原来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想把这个Quorra当成是可以相伴终老的朋友。朋友是很奇特的物种,觉得疏远可以亲近,觉得腻烦可以远离。再回来时,一杯老酒,一壶清茶,又是一条好汉。本来更近一步可以做个恋人的,后来想想还是作罢。我们八字不合,星座相冲,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也不同步,她是美分,我是哈日御宅(或许不是)。或许同属**正营,在那一瞬间你情我愿就把事情办了。这不是什么好兆头,除非老天爷瞎了眼。不过好像这个国产山寨上帝的眼睛从来都没好过,以至于这么大的国家就没几个人信仰宗教。
这些事情撇开不谈,我认为,两个天怒人怨人嫌狗不爱的家伙,一段神经兮兮的感情生活,前景不容乐观,分手的概率不用计算。这样去连朋友多做不成,狗比!
“我觉得你误会了,我不爱你。”我鼓起勇气,说。
“你就为了说这些?”莫沫瞪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