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既需要满足香港证交所主板IPo的要求,还需要内地的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
律师先生还在介绍上市规则。我推门进去,莫沫示意我坐到前排。
“目前三年内盈利已经达到上市要求的线,估值超过了20亿。营运资金充裕,股东是301名。”莫沫介绍说。
“按照要求,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于上市时最少有股东300名。那多出去一名是谁?”律师先生明知故问。
“你说呢?”我插嘴说,“我们也没想到这么快就符合了上市要求。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拿不出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管理层你也知道,一个死了,一个还在监狱。但是我们可以保证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这个问题嘛,也并非不能解决。”律师说。
“那可是100万股。”莫沫回道。
“不过证监会这边我无能为力。”律师坦言,我表示理解。内地和香港奶粉制度都不一样,遑论金融。
“这个我父亲可以帮忙,证监会那里他有熟人,我们的保荐人就是这个人。不过别抱太大希望,也就是催催进度什么的。因为我们老板的事,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行贿。”莫沫解释说。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