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修真小说 > 我之修仙 > 正文 第368章 规矩
灵石也是无关紧要的事情,他们又不缺灵石。
    最可怕的就是第四条了。第四条居然是要交出精魂,修士的精魂可不能随便交出,要知道,如果修士交出精魂,也就意味着交出了自己的生命。
    “不可能?交出精魂?交出精魂,那自己还不成了他们的奴隶?”有人看到这条规矩后,大声的叫道。
    “就是啊,多交一些灵石,无所谓,但是,要交出精魂,至少来说,我是不会交出精魂的。”又有人道。
    “精魂对于修士来说,何等重要,怎么可能如此轻易交出精魂。”有人道。
    “刘门主,你怎么看?”郭长风问道。
    “呵呵,其他的倒是没问题,只是第四条,怎么感觉都不像是在办理出入坊市的令牌。”刘一道。
    “是啊,第四条,只有一些家族在招收护卫之时,才会有的要求。”郭长风道。
    “恩,刚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修士会不愿意办理令牌,原来是这样,这样的话,我们也是不会办理令牌了。”刘一道。
    “那倒是,我们都是结丹期高手,说起来也是一个人物了,怎么可能交出精魂,听命于他人呢?”郭长风道。
    “诸位,你们办理令牌吗?办理的话,就赶紧。”带刘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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