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没什么实质威胁性,我只是不希望你没有防备。”
……
虽然阿布霍斯很讨厌人群,但是认真说起来的话,他想讨一个人喜欢也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不仅仅是靠颜,还有他的能力。
一个随时随地能够理解你的心情,知道你在想什么,会在你最低落的时候发现并安慰你,点餐时永远能点到你最喜欢吃的那几样。聊天不管聊到什么,他都能第一时间谈到你脑海中正垂涎向往的那个具体事物……这样和你投契的一个人,大概世界上很难有几个人会讨厌他。
比如罗云姗,尽管已经不是豆蔻年纪、会为了几句甜言蜜语就小鹿乱跳的无知女生。但这也并不妨碍她对阿布霍斯的好感。再加上后者不需要她透露什么商业机密,只是探听另外一个男同事的生活细节,所以在有酬劳的情况下,这种本来她从没做过的事情也一口答应了。
再比如容昭同班的同学们,不管男男女女,对阿布霍斯的印象最差也是“友好”往上。在大家的评价中,这个混血儿身上贴着的标签基本都是褒扬,即便可能有人嫉妒,也很难找到对方不好的地方加以贬低。
反之,容昭这样“和你不熟”“不懂你在说什么”“一点不好笑我时间紧要先走了”……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