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润了,曾几何时他是一个无忧无虑的纨绔少爷,曾几何时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顶天立地的父亲,有一个持家有道的母亲,可惜这一切的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
叶晨峰又递给了黑心一瓶红酒,他没有因为黑心连消灭吞噬帝国的一成把握也没有。而感到奇怪,他知道坐在他身旁的这个毁了容貌的男人,看不清多大岁数的男人。在过去的六七年时间里,这个男人是咬着牙,啃着泥,跪着地,磕磕碰碰的往前走的,如果换成普通人的话,或许早就选择自杀了。而这个男人心里面始终保持着一个信念,他要为他的父母报仇,这才迫使他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了。
为了父母低头、弯腰、下跪。甚至是舔皮鞋,这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这个世界上能够让我们为了他们,低头、弯腰、下跪。甚至舔皮鞋人。只有是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为我们生孩子的女人和真的能够为我们上刀山下油锅的兄弟。
叶晨峰看着疯狂将红酒灌进喉咙里的黑心,问道:“说说看吧!你是不是有什么计划了?恐怕以吞噬帝国的能力,我在M国的事情,吞噬帝国应该早就注意到我了吧?我想吞噬帝国肯定不会放过我的,正好我也对吞噬帝国很感兴趣,为什么吞噬帝国能够掌握领先于这个世界的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