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汗,挨着她坐。
“铃铛,你为什么喜欢莫问离啊?”渔嫣小声问她。
“就是喜欢,他长得好看,武功也高,很威风。”铃铛不好意思地笑笑,用手肘轻碰她,“你为什么喜欢王上?”
“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就像是习惯,习惯了他存于我的生命里,不舍得离开,不舍得丢。”渔嫣小声说。
“哦……”铃铛想了半天,摇头说:“我不懂。”
“就像你吃饭、睡觉、呼吸,是生来就会的。我从翡翠谷出来,就像重生一次,而生来就是喜欢他的。”渔嫣抱住头,声音轻轻。
“翡翠谷是什么地方?”铃铛好奇地问。
“是个漂亮的地方,若那里没有被水淹没,我可能现在还在谷底。”渔嫣笑笑,深吸一口气,“我现在也不明白了,是轰轰烈烈的爱情好,还是细水长流的平淡好。我喜欢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杂书,才子佳人在春光明媚里私奔,那样为了爱情不顾一切,多美好啊。”
“我一直喜欢那样的爱情,我能与我的夫君一起,携手走过山川,经过岁月,直到我们垂垂老去,白发苍苍。到那时,我们回想年轻的岁月,一定有数不清的回忆,可供我们细细地品尝。而现在,我怀疑我的喜欢到底值不值得。他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