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巴骨打碎了,那个同学直接住院,当时那个同学的父母闹到了学校,最后还是方立峰用钱勉强摆平了一切。
那个时候的方达不喜欢父母的做法,因为这样就要花钱摆平太不值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对方辱骂他欺负他才引起的结果,凭什么让自己这一方低头?也许那个时候的方达思想确实不成熟,不过想必很多的年轻人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也会有这个想法,特别是一些自我的年轻人。(注:自我并非有什么不好,并未贬低自我性格的意思,只是过于自我当然就不好了!)
这时的方达和日后失忆后变成纨绔一样的高傲少年完全不同,他甚至希望自己能自食其力,可惜当时他那年龄,注定不可能了。
读了几年的小学,方达的皮肤倒是越来越白,虽然依然比别人黑,但至少原来那黑乎乎的皮肤已经不复存在了,而他那帅气的轮廓已经基本显现了,可惜周围的同学因为最初先入为主,故而谁也没有在意方达样貌上的改变,依然排斥着方达。
方达每天上学都是孤独的,看着周围同学看他那厌恶的眼神,这也为方达失忆后开始看不起其他同学,排斥其他同学,抛弃了友情埋下了种子!
“我依然还记得,方达七岁那一年,因为愤怒,徒手打死了一只大狼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