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我们好歹也在大学期间同学两年时间了,你就这么对我说话?我记得你当年可是非常爱慕我的。”杨乐看着周莎笑着说道,他并不生周莎的气。
他跟周莎是一所大学的学生,在大一大二的两年时间,他们是同系的学生。
那两年里,杨乐凭借着英俊的容貌,很快就获得了他们学校校草的美名,在他们学校里有很多异性追求者。
周莎作为她们学校的校花,就有很多人自然的把他们称做一对。
那个时候,周莎确实也被杨乐的英俊容貌所折服,在心里对杨乐产生了爱慕之情。
这种爱慕之情除了当事人的周莎和杨乐知道外,就连当时周莎的闺蜜吴丽都不知情。
杨乐知道周莎对自己有爱慕之情后,就开始大胆的追求周莎,给周莎又是送花又是写信,表达了无数的情意。
对于这个漂亮的女人,杨乐是发自内心喜欢的。
周莎当时虽然对杨乐已经有了情愫。但是因为自己的心愿还没有实现,就一直没有答应杨乐的追求。
当时,周莎想得是,如果杨乐要是追求自己三年时间。并且坚持不懈的话,那自己就放宽条件答应杨乐的追求,做杨乐的女朋友。
然后等到大学毕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