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天籁.⒉3txt.实际情况却往往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尤其是一些地痞无赖厕身于官吏之列,假公济私、肆无忌惮,必然流于庄子痛斥的‘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局面。
另外,李广的随从既然声名这是原先的李将军,作为奉法之吏,只须申明法纪。李广结从军,与匈奴大小七十余战,可谓有功于国。“今将军尚不得行,何况故耶?”不谈法纪,只讲势位,这就明显是势利之语。
一个人心中只有势位,自会随势位而俯仰,是以李广不得通行,无非是因为废退罢了。
国家禁止夜行,为了防止盗贼,既然验明正身,放不放行皆无大碍,此等卑鄙琐屑之人自然不能责以法义。
而天下拿着鸡毛当令箭的贪官污吏更不知凡几。秦朝严刑酷法,二世而亡,岂是法令不足的缘故?老子说,‘法令滋彰,盗贼多有’。何者?法令越多,剥削愈甚,民人无法生存,只有铤而走险,甘为盗贼了。
当然,仅从这一件事来看,霸陵尉罪不于死,最多也就是玩忽职守。李广杀了他,虽然人心称快,滥用私刑,不但有份,而且要吃官司。所幸汉武帝要倚重他的将才,加以宽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