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歌厅门口时,天已经黑了。
现在想想,我理智一点说,我不想给自己太多的借口,让人可怜我又选择这一行有多么苦楚和被逼无奈,然后各种同情我。
我承认,当时的我除了现实的一些压迫和压力之外的某一个事实,就是潜意识里,呆了那种场合三年,某些那种感觉已经深入心底,只是还没有到了深入骨髓的地步。
当一个人处于某种环境很久,并且因为那一行可以快速的拿到钱,潜意识里第一个印象就会是那份工作。
因为心底的某些界限早就被之前的经历攻克。被攻克了那份界限,就不是自尊,不是要脸,便可以坚守了,不像是曾经没做过这一行。
就像曾经,刚刚不用还债,黄莺问我还做不做这一行了,我的回答是不知道。
我不觉得,这样承认有这一方面的事实有多么羞耻,我就是这么坦率的一个人。我不是神仙,不会被世俗沾染,甚至为了生存,我早就是一个变色龙。我不是里电视剧里那坚贞操守满身光环的人物,拔出去就不在回来,甚至完全没有沾染,我是一个现实中存在的人,一点儿不沾染怎么可能……
倘若这事都会觉得羞耻的话,那我的心岂不是跟十八岁那年一样,那么脆弱。那么多大风大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