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眼中泛动一种溢于言表的悸动:“那是我出生之地。”
除了发酸的葡萄酒,义云还没有见过其它酒,这时候胸口激荡的那种热意,让他口干舌燥,本来闻着这酒的味道,义云就感觉有些受不了,但身体不由自主的迎合过去,他提起木桶,咕嘟嘟喝了几大口。这酒喝进口里带着一点微甜的清凉,但一过了喉咙,就瞬间转变得火辣,就好似吞下了一股融化的铁浆。那种灼烧的感觉格外强烈。
有些昏头转向,义云伸手扯过一个盘子,里面是几块发黑的烤肉,他直接用手抓了塞进口里,这烤肉麻香酥软,入口即化。滋味超过以往义云吃过的所有东西。弗里曼也不管它,同样提起他手边的那个木桶喝了一口,然后自言自语的说:“麦格玛酒,是彩虹荒野的特产酒,用滚烫沙丘上拇指大小的火枣为主要原料酿造,酒性非常悍烈,又被称为“滚烫岩浆”,一口下去,就感觉从喉咙往外将要喷火一般,就算是哈图拉村大树酒馆的无良老板,往一桶麦格玛酒里兑上两桶水,它依然是那边荒野上的第一烈酒。”
“第一烈酒。”义云觉得天旋地转,他努力的稳住,又喝了一大口酒,然后自顾自的胡乱抓着身前那些美食往嘴里塞,也是这时,他脑海里开始泛过一些情形:在肮脏的小巷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