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踩着估摸有十公分的高跟鞋,鞋面在灯光闪闪亮亮,竟是镶了碎钻一般精致小巧。一袭黑色的长裙将原本纤瘦的身形妥帖的包裹着,腿边开了叉,带着些女人的妩媚和娇柔。依旧是瘦,可那裸露的在外的肌肤却看着分外的白嫩莹润,在灯光,宛若上好的白瓷一般吸引人的眼球。
孟歌微微眯了眸子,目光定定的落在眉眼弯弯、笑容得体的小女人身上。
可一连两次,却着实让不知情的人嫉妒起边上女人的好运来。
上次江家那一遭,没有今日这么多人,即便他带着女伴了也引起了一些轰动,可人们也就当他顺势捧一捧旗的新人。
那从来都是独来独往、高高在上的男人,臂弯里多了一个小女人。
男人高挑颀长、清俊矜贵,穿着一身黑色的高定西装,英挺的面容宛若刀削斧琢一般分明、锐利。眉如墨裁、眼眸清淡,气质卓绝又带着生人勿近的疏离与淡漠,微微抿着的唇角看不出过多喜怒。不见丝毫热络,边上的人却早已经是将眼神全部焦灼在了他的身上,然后,或诧异或惊叹的目光又移到了他的边上。
正和边上几个男人碰杯的孟歌自然是老早就看到了这相携而入的一对璧人。
轻轻挽着邵正泽的胳膊,脚踩着将近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