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领衔巨星 > 正文 第39章 天作之合
事。但不管怎样,这样的代言合约还是很好的。
    原则上,周易同意公司和才子集团进行接触性谈判。
    他确实有意接下这个广告代言。
    如果没有问题的话,这就是周易签下的第一个广告代言,也是正装服饰类的广告代言。
    但周易同时重点提到,虽然他确实很想接下这个代言,但并不代表一定要签下这个品牌代言,以后代言品牌有的是,谁都不是不可或缺的,公司绝对不能向对方让步,而且必须有各种浮动性的条款。周易的行事特点就是这样:宁可不赚钱,也决不少赚钱。
    这绝对不是赚一点,是一点的问题。
    现在贪小便宜,以后可能会吃大亏。
    你不赚钱,不吃亏,但你少赚钱,肯定会吃亏。
    郑经理明白周易的意思,他的代言要赚就赚大钱,绝对不赚小钱,公司自然会这样谈判,肯定不会为老板签下低价的代言合约,而且代言费用要根据周易的名气身价随时调整,肯定不会让对方占便宜。
    如果对方不同意,合约肯定是不会签的,再想签也不行。
    合作共赢,共赢才是王道,而不是对方单方面的占便宜。
    谁不想签下潜力股,但周易不会给对方坐等升值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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