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其实周易的想法和卓清涟差不多。
事实上,周易留着一条广告语的版权没什么意义,何况这个版权到底存不存在,恐怕还存在争议,法律上未必会认可,估计才子集团方面也明白这一点,但他们作为一家业内大公司,更不想引发争议,让其它公司看笑话,所以能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对大家都有好处。
更何况,这条广告语虽然对才子集团方面可能比较重要,他们会很看重,但它根本不能给周易带来实质性的好处。毕竟才子品牌是人家的,周易不能用,单留着广告语有什么用?
再加上版权存疑,还不如直接卖给才子集团,达成友好协议。
甚至在周易看来,根本不用计较什么价格。
能以此来稳固双方的合作关系,才是正道。
这点广告策划的小利益,何必斤斤计较?有舍才有得,太过计较的人没有发展前途。
在周易看来,只要他和正东能一直保持上升势头,双方的合作关系就不会轻易破裂。如果做不到自强,单拿广告创意和经典广告语要挟人家,没意思,何必小家子气!
既然周易这么想,卓清涟那边自然同意了。
她更重视和楚清漪之间的关系,如果能帮好姐妹拉个业务,牺牲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