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才子集团是两场大赛的服装赞助商。
各种条幅道具都要做到位,据说才子集团还打算自己出资制作一些。
而且在剧情方面要有体现,上场的大赛主持人一定要做出明确介绍。清华社团方面可以是承办商,但才子集团方面必须是大赛赞助商。这是才子集团方面的要求。
有这种好事,剧组方面当然会答应。
不就是加一点戏吗?这有什么难的。
万导演一口答应,让张制片答应对方,然后让郝编剧继续加戏。
做这种事情,对郝编剧来说,简直是小事一件,很容易搞定了。
据赵经理说,才子集团的大佬很可能会亲自出席拍摄现场,担任大赛评委,算是赞助商代表,人家还想多要几个镜头呢!广告做到这种地步,也算你有本事了。
不过你做得太过份,做后期的时候肯定给你剪掉。
其实这种事情很正常,人家才子集团大佬知道清华两大社团出身的一些社会名流都可能出席,他自己也来凑个热闹,这算什么大事?难道他不也是社会名流吗?
作为群体性和社会性的生物,凑热闹是人的天性。道理就是这样。希望最后千万别搞出大赛评委比参赛选手还多的好笑情况。想想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