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富达投资背后的那个委托者。
正是因为这一点,引来么不必要的麻烦。
美国的金融市场并不排斥外来投资者,就比如这次b的ipo当中,俄罗斯的dst投资公司,就持有一定的优先股,如今的ipo可以让他们获得十倍的回报率;又比如港岛的李超人,也拥有b公司3%的股份,ipo后他也可以获得丰富的回报。
有了李超人的先例,按说同为港岛的富达投资,也应该畅通无阻才对,但是美国证监会担心富达投资背后的那个投资者,会有东方大国的某些官方背景。所以美国证监会要求富达投资公开委托者的信息,他们担心这不是一次单纯的商业行为,他们担心这么大的一个美国公司,而且还是社交网络公司,最终会被另一个大国所掌控。
其实b公司实行的是a、b类的双层股权结构,当时张冠为了投资b,曾经在这方面做出过让步,所以富达投资所持有的b股份,都是b类股,出售价格和分红上面虽然和a类股一致,但是董事会的投票权只有a类股的十分之一。所以美国证监会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然而基于意识形态或是国与国竞争的原因,美国证监会还是提出了要求,让富达投资公开那个委托人的信息。否则的话,他们会叫挺这次i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