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和我目光相对,眼神让我感觉亲切。我微微一笑,看了眼他的手腕,“你的传家宝呢?”
刚才我就发现了,黎华平常总戴在手腕上的,那个穿了金豆子的手绳不在了。也不在蓝恬手腕上,丢了?
黎华牵了嘴角,好像我在明知故问什么,说:“不想戴了。”
我蓦地想起那天在宿舍,蓝恬脱衣服的时候掉的东西,当时没看清,现在越琢磨越像黎华手腕上那玩意儿。嘁,给蓝恬就给蓝恬了呗,都这样了还跟我扯什么。
当初我问他要的时候,看他宝贝的,给蓝恬倒是给得挺痛快,看来人家两人暗通连理不是一天两天了。
妈蛋,这个大骗子。不过好在,他现在只骗蓝恬一个,比两个一起骗好的多,而我作为炮灰,要有觉悟。
蓝恬唱歌很好听,不是那种声音甜甜的嗲嗲的,她的嗓音唱起歌来很有味道,抒情的味道。她的外貌和嗓音,以及表演方面的专业素养,都足以被包装成个丢得上舞台的艺人,以前我经常说,等她红了,我就给她当跑腿儿的,但是绝对不能亏待我,不然我爆她的老料。
很久没听她唱歌,我也就专心听了两句,然后黎华用手背把面前的果盘往我面前推了一点点。
我低头,他微笑,“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