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完以后,我随便找了点吃的自己吃,一边吃一边给它扔两片土司边,它闻了闻,表示没有兴趣。
我从小到大没养过宠物,也没怎么接触过宠物,不知道它们喜欢吃什么。以前有个阿姨,两口子过,儿子在外面,那两口子就拿狗狗当亲儿子,走哪儿都抱着,说的那些话,那个肉麻呀。
所以我也没有过要养宠物的打算。
我带着这只狗出了家门,先找了家宠物店,看看昨天给它撞出毛病没有,检查后也没什么,然后打听宠物收容所的事情。
医生告诉我,这是一只马尔济斯,我不懂狗,又问句,“多少钱?”
医生告诉我,几大千吧,这只看上去挺纯的,估计值钱。然后问我,是不是要送去收容所,我说是,医生就说要不行就留给他们吧,他们还能卖点钱。
看看这只狗,我就犹豫了。
这不是正经八百的流浪狗,它以前肯定是有家的,被人好好照顾着的,流浪一阵子挺可怜。
一心软,我决定收养它。
这狗现在个头已经不小了,接近成年狗的大小,洗过澡以后,浑身的毛蓬的啊,太招人喜欢了。然后去办狗证买狗粮狗窝,我这一天都处在精神亢奋中,根本没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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