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一声儿,“想要了?”
“滚!”
一声怒吼,恼羞成怒的锦瑟随手抄过手边的枕头,对着庄易就扔了过去。
但——
但是晚了一秒。
就在锦瑟抄起枕头的同时,庄易的手已经触及到了更衣间的门把手。而被她抄起的那个枕头,也没有砸中锦瑟瞄准的目标,而是不幸的砸在了被庄易随手拍上的坚硬门板上。
锦瑟没有看见的是,在庄易随后拍上门的那一刹那,他唇角勾着的弧度明显变大了。
几分钟之后庄易再从更衣间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了体面的衣服蔽体。
用锦瑟的话说,就是人模狗样儿,衣冠禽兽。
不过,这男人今天的装扮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他没有穿往日不离身的手工西装,反而是穿了一套和她衣着调调十分合拍的休闲装。
说到这儿,锦瑟不得不吐槽一句,这个男人是该换个穿衣风格儿了。先不说别的,就他那一套套长相相似的西装穿在身上,实在是没什么新意。哪怕是他天生底子好,也难免让她产生审美疲劳。
最最重要的是,他那些衣服看起来差别不大。这是她知情知道他有轻微的洁癖,衣服一天一换,这要是不知情的,指不定以为他一年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