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到,你们的每一部作品都可以算是潜在的知识财产,但究竟能不能够成为知识财产,还是一个未知数,为什么这么说呢?”
“知识财产一定要有开发的潜质。那我们的打比方,或者是可拍摄成电影,或者是可绘制成漫画,或者是可改编成舞台剧,总之一定要有多角度多形式呈现的可能性。”
“光是能改编可不行,还得有融资的潜力。也就是有人愿意为你的知识财产投资开发,也得有营销的潜力,就是说有卖点有推广的条件,更要有观赏性。只有满足了这几个要素,才能称之为知识财产。”
周霖提出的这个“知识财产”的概念在前世的2015年并不陌生,甚至是文化圈里人尽皆知,出门在外跟人聊天要是三句话里没带“知识财产”这几个字恐怕会被人当成土包子看待。
可在今生的1999年,尽管华国政府大力推广各种文化产业,也极力的保护知识产权,很多人却依然没有形成知识财产的概念。即便是在座的作家当中很多人的作品都被改编成了电影电视剧漫画等等各种形式的文艺作品。他们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作品其实就是一种“知识财产”。
直到此刻,从周霖口中听到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字眼,他们才有些恍然。
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