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大时代之金融之子 > 正文 第四四五章 弃保潜逃
而是在主审法官的办公室内,黄伟辉大状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前来申请保释的要求。
    自然,法官并不愿意同意嫌疑人保释的请求,但是作为业内知名的大状之一,黄伟辉列举出的种种理由却是让法官感到非常为难。
    因为实施的是欧美法系,一旦有前例的话,法官是很难阻止类似事情生的,只能按照之前的例子照办。
    “保释不是不可以,但是在金额方面”
    四十来岁的法官深知这桩案件的重要性,尽管在法律层面上他无法阻拦对方,但是保释金额却是法官做主的,所以眼珠滴溜溜地转了一圈之后,他就委婉地说道,“基于本案的性质严重,所以在保释金方面要比普通的刑事案件高出很多。如果你的当事人拿不出我要求的保释金,可别怪我没有通过你的申请了。”
    “这个”
    黄伟辉故作沉吟了片刻,面露为难之色,“虽然我的当事人是商人,但是恐怕不会有很多的现金在账户上。虽然保释金数目由你决定,但是这个数字如果定得太高,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替我的当事人提出抗议的。”
    “既然是商人,加上受到指控的都是严重罪名,所以我决定将这个数目定为5万港币。”
    尽管黄伟辉表示这个数字不能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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