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方面有着很强的优势,在动画和漫画还有游戏方面没有伸手。
但是怪不得淋病木手上握着和起点的合作条款啊。
自己手里拿着电视剧和电影的改编权,用这个和自己的IP认识去和腾讯谈。
他们应该知道这个潜在的价值的,然后双方合作,双赢更好,他们制作漫画动画和游戏,自己做电视剧和电影,同时可以借用对方的名气,都会得利。
顺便如果能得到一点好处那就更好了。
林木也不贪多,他和起点那边谈下来,然后游戏改编之后一起改编,林木也投资一部分进去,然后一起分钱。
有这么一层关系在的话相信合作会更加的愉快。
不过在之前,林木还有点忐忑,自己这么直愣愣的过去肯定是不可能见自己的。
那么只能用其他的方式过去,又有什么比股东的身份更加的有说服力呢?
现在的腾讯,虽然已经上市,但是手下靠的是QQ的用户群,做起了视频网站,门户网站还有网络音乐。
游戏方面涉及的比较少,都是一些小游戏,或者代理的网络游戏,比网络游戏更加赚钱的网页游戏没有涉及。
所以股价并不高,还没有达到后世的那种几百块一股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