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的代表,则留了下来,与兴华岛的燕恩一起,三方开始谈论合作的细节。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商谈,确定了两份合作的方案。华国旗帜和德一汽两家公司的要求,不一样。根据不同的要求,燕恩在请示过易星辰之后,做了两份合作方案。
兴华集团以兴华悬浮汽车公司与华国旗帜公司签署的合作方案,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华国旗帜公司提供汽车外壳,由兴华悬浮汽车公司在莫桑国的生产基地进行组装。在此过程中,华国旗帜公司保证产品的质量,兴华悬浮汽车公司保证不拖欠款项。这个阶段生产的悬浮汽车,由兴华集团进行销售。华国旗帜公司要求百分之五十的车辆,华国旗帜公司协助兴华集团在华国地区成立销售公司,保证悬浮汽车在华国区域进行销售。
第二个阶段,兴华集团要协助华国旗帜公司在华国地区兴建一个组装工厂,兴华悬浮汽车公司要培训华国的工人,装配悬浮汽车。允许华国旗帜公司自主创立汽车品牌。当然,华国旗帜公司要保证五年内采购悬浮核心板块。
兴华悬浮汽车公司与德一汽公司的合作方案,则有些不同。德一汽公司非常积极想要参与兴华悬浮汽车公司的生产环节中,想要派人进入莫桑国的生产基地工作,其工资完全由